与上市公司间并购的高调奢华不同,基金业的并购一直低调而冷清。然而8月9日,奥运圣火刚刚点燃,在“总导演”中信证券的运筹帷幄之下,华夏基金、中信基金也发起了向实现基金业合并“第一块金牌”的最后冲刺。
□ 本报记者 张歆
总导演兼编剧:中信证券
主要演员:华夏基金、中信基金
群众演员:华夏基金、中信基金全体基民、中信证券全体股东
8月9日凌晨,熬夜观看奥运会开幕式的观众正为了惊艳的“中国长卷”和熊熊燃烧的圣火激动不已。此时,一条或将影响未来基金业发展格局的消息正式发布――基金合并第一案进入冲刺阶段。
在悬疑中开篇:能否绕过“一参一控”?
中信证券对华夏基金的收购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分阶段实施的。
2006年3月29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中信证券将收购华夏基金40.725%的股权,收购总价款不超过3.3亿元;2006年10月,中信证券以不超过1.6亿元收购北京证券持有的华夏基金20%股份,交易完成后,中信证券持有华夏基金60.725%股份,西南证券持有华夏基金35.725%股份,中国科技证券持有华夏基金3.55%股份;2007年9月12日,中信证券受让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华夏基金3.55%股权,受让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华夏基金35.725%股权。至此,经过多轮收购,中信证券实现了对华夏基金100%的控股。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信证券收购华夏基金之前,中信证券就已经持有中信基金49%的股权,为相对控股。
因此,中信证券收购华夏基金股权的行为也在很长时间里被指责为“违规”。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该规定即业界俗称的“一参一控”。
面对此起彼伏的质疑,中信证券平静而带着悬念地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以适应《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维护基金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据报道,中信证券有关人士曾在采访中明确表示,该公司没有突破“一参一控”法规的意图。
在猜测中上演:象吞蛇还是蛇吞象?
既然中信证券没有突破“一参一控”法规的意图,那么中信证券唯一的选择似乎就是让两家控股的基金公司变成一家,方法是合并。为了便于实施合并,中信证券必须首先由相对控股中信基金调整为全面控股中信基金。2006年9月4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经同意收购中信基金51%的股权,若此决议获证监会通过,中信证券将增持中信基金公司股权至100%。 中信证券表示,无论是增持中信基金股权至100%,还是此次增持华夏基金股权至100%,都是根据未来双方合并的战略需要,在目前监管环境和政策法规条件下的一种过渡性安排。
在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等方式中,中信证券最终选择了吸收合并。然而,具体合并方案还是困扰了中信证券数月之久。
当时,华夏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超过2000亿元,管理着16只证券投资基金、1只亚洲债券基金及多个全国社保基金委托组合和企业年金委托组合,并获得国内首批QDII业务资格,是国内资产管理规模最大、基金数目最多、业务范围最广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中信基金目前管理4只开放式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在200亿左右。
如果单纯从各种指标和排名来看,保留华夏基金看起来理所当然;但另一方面中信基金是中信证券旗下的第一只控股基金,而且其名称中的“中信”二字与中信证券有着很好的品牌共生性,保留中信基金似乎也合情合理。
2007年9月13日,中信证券如何解决同时控股两大基金公司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最终市场规律战胜了情感规则。中信证券发布的公告显示,备受基金业界瞩目的华夏基金与中信基金整合的方式将正式确定为:由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
据了解,华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后,将注销中信基金。同时华夏基金计划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负责合并后的华夏基金的非公募资产管理业务。监管部门明确要求中信证券会同华夏基金和中信基金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研究具体合并方案,做好各种技术安排和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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