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经济频道 > 证券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海内外机构联手 “暗度陈仓”推出台湾基金

 

CCTV.com  2008年08月11日 10:2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陈致远

    记者近日获悉,随着台湾地区和内地经贸往来升温,一些海外机构和内地机构正合作推出投资台湾地区的基金产品,很快将向深圳部分投资者发售。在当前外汇管制以及和台湾地区未签订合作备忘录的情况下,这些资金出海投资除了面临法律风险外,也带来了监管难题。

    地下渠道出海

    目前,大陆出海的QDII基金还不能投资台湾地区股市,个人投资者也不能出海投资,但是,随着台湾地区对内地的开放以及两岸经贸往来升温,海外投行和部分投资者非常看好台湾地区股市。在此背景下,一些海外机构和内地机构联合,在内地私下推出投资台湾地区的基金。

    据记者了解,目前一家海外机构和内地一家驻香港的机构联合推出了一款投资台湾地区的基金产品。据该机构一位人士介绍,他们目前和台湾地区机构合作推出的基金主要投资台湾地区蓝筹股,也可以投资台湾地区基金以及衍生产品,投资范围比较灵活。

    那么内地的投资者又如何认购该基金?据该机构人士介绍,内地投资者提供身份证、水电或煤气缴费单,即可在该机构的香港驻地开户投资。其次,投资资金出海则需要通过地下渠道,内地投资者通过“黄牛”把资金转移到香港账户,然后认购该基金。

    该人士还向记者表示,该基金发行日期最迟不超过8月15日,在认购该台湾地区基金产品的时候,与投资港股的程序相比,投资者只需要多签一份投资台湾地区基金的协议即可。

    一家基金公司的高管也表示,由于深港来往非常方便,在深圳的很多投资者投资港股已经不是什么秘密,由于资金出海需要经过“黄牛”,在深圳ATM机上排队取现,经常会出现一个人拿着几十张卡,把一台ATM机里面的现金全部取完。

    深圳一家券商的高管也表示,海外和内地两家机构合作推出投资台湾地区的基金产品,让内地投资者通过香港账户认购,不考虑法律问题,确实可行,由于去年一度打算推出港股直通车,他们去年也曾经打算与一家香港券商合作,开展港股投资业务。

    法律和监管难题

    针对海外机构以及内地驻香港机构在内地开展此类业务,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是不合法的。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表示,目前内地个人投资海外股市都是不合法的,按照规定,境内人民币资金转移到香港是不合法的,由于中国实施外汇管制,凡是人民币出境,都需要外管局批准,没有经过批准的资金,都是不可以出去的。“如果是行的话,也就无所谓港股直通车了。”

    其次,大陆资金投资台湾地区证券市场目前不行,香港和内地证监会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目前台湾地区并未和内地证监会签订合作备忘录。

    一家基金公司的督察长也表示,这类去香港投资的资金还面临洗钱的问题,由于这类大额资金往来是通过地下“黄牛”渠道,游离于正规渠道,外管局对这部分资金就无法监管。

  相关链接:

责编:韩文燕

1/1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请您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