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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首批经济适用房申购

 

CCTV.com  2009年12月19日 08:0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2月18日电(记者叶锋)18日,上海启动首批经济适用房的申购,徐汇、闵行两个试点区各受理点迎来市民踊跃申请。申请受理将持续一个月,随后进入多道审核程序,直至最后摇号、购房。

  据介绍,在申请期限内,两个试点区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按照“属地化”原则受理辖区内市民的申请。受理申请后,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和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将先后进行为期分别为15个、45个工作日的初审,随后进行10天初审公示;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核查,随后开展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并根据排序先后进入选房专场选购住房。能否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跟申请家庭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没有直接关系。

  作为今年上海市民生保障工程的重大项目,经济适用房受到了市民的普遍关注。此次申购启动前,两个试点区已进行了市民咨询活动。截至17日下午3点,在为期一周的咨询中,徐汇、闵行两区数十个现场接待点共接待市民咨询合计约15300人次。

  据介绍,徐汇区此次试点供应的房源有两处,分别位于松江区泗泾镇和闵行区浦江镇;闵行区试点供应的房源位于该区颛桥镇。三处房源各套住房建筑面积从45-85平方米不等,交通均较便利,或者临近轨道交通,或者有公交车与地铁站衔接,销售基准价在4800元-5200元/平方米之间。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上海市制定的相关规定,申请家庭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伪造证明等方法,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保障机构将严格予以查处:已申请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登记的,注销登记;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申请家庭成员的不良信用将纳入上海市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告通报,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购经济适用房。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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