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不少人因信任从业者身份,轻信“内部渠道”“高额回报”的承诺,最终陷入财产受损的骗局。这类利用职业身份与熟人信任实施的诈骗,不仅侵害群众财产权益,更冲击社会信任根基。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诈骗案件,为金融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周某某是某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销售代理人,负责客户保单售后服务等工作,凭借长期业务往来积累了客户的信任。2023 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周某某利用身份产生的信任关系,以两种方式实施诈骗:一是虚构 “内部理财产品”。她向客户宣称公司有专属内部理财项目,以 “投资 1万元每月返利100元”“保本高息” 为诱饵,诱骗客户投资。
为获取信任,她还通过摄影店伪造保险公司理财凭证,发送给客户作为“投资依据”;同时指导客户通过保单借款套取资金,再将款项转入自己账户。二是编造事由“借款”。她以“银行卡损坏需要周转”“做生意资金短缺”“家人出行需资金” 等为由,向客户许诺高额利息借款。周某某先后骗取杨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12人共计274万余元,所获钱款均用于赌博及个人使用。
2024年7月9日,周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沙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4485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为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周某某诈骗违法所得人民币2744850元,责令分别退赔各被害人。
目前,此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本案是典型的利用职业身份与信任关系实施的金融诈骗案,骗子精准抓住群众对“专业人士”的信任心理,以“高息回报”“内部渠道”为诱饵设局,最终导致被害人财产受损。
为防范此类骗局,法官特别提醒,警惕“熟人 + 高息”双重陷阱。面对保险代理人、理财顾问等从业者推荐的“专属理财”“内部项目”,切勿仅凭身份背书或熟人关系轻信,牢记“正规金融产品无‘内部专属’,高息承诺往往伴随高风险”。核实信息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若遇到“保本高息”“快速返利” 等投资推荐,需通过金融机构官网、线下营业厅等官方途径核实产品真伪,切勿轻信个人提供的凭证;涉及保单借款、资金转账等操作,务必亲自确认,不要将手机、银行卡交与他人掌控。坚守资金安全底线,大额资金往来需留存完整凭证,转账时优先选择金融机构对公账户,警惕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理性看待投资收益,不贪图远超市场正常水平的回报,避免因“贪利”陷入诈骗陷阱。(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马姝涵)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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