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密切相关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将有望置于统一的监管之下。近日,来自中国政府网的消息显示,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银监会牵头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批复,上述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组成,银监会为牵头单位。
一位知情人士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可能会专门成立一个部门来负责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的相关事项。
据了解,担保公司在较长时间内处于多头监管的格局。来自中国担保投资公司的一位人士称,担保公司的主管部门各地情况迥异,有的是地方金融办,有的是财政部门,还有的是中小企业局,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主体。"现在联席会议制度的确立,对于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管实际上是明确下来了。"他说。
国务院的批复还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制订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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