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姓对幸福感的评价
幸福生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由于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导致人们对生活幸福的感觉发生了一些变化。调查结果证明了以上判断。
调查显示,近6成的人对目前生活的感觉幸福,其中“很幸福”和“比较幸福”的比重分别为19.1%和40.0%(见图11)。但仍有36.1%的人对目前的生活感觉“一般”,4.8%的人感觉“不太幸福”,两者合计比重达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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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百姓对目前生活的幸福感构成 |
具体表现年龄越大、家庭收入和文化程度越高对生活的幸福感觉越强的特点。
⒈年龄特点。年龄越大幸福感越强。60岁以上的人“很幸福”和“比较幸福”的比重分别为21.1%和42.7%,合计比重达63.8%,比18-35岁的人高6.3个百分点。而18-35岁的人“不太幸福”比重比60岁以上的人高1.3个百分点(见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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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家庭收入特点。家庭收入越高,幸福感越强。如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人“很幸福”和“比较幸福”的比重分别为38.0%和37.1%,合计比重达75.1%,比家庭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人高22.8个百分点。而家庭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人对目前生活感觉“一般”和“不太幸福”比重分别为41.5%和6.2%,比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人比重分别高21.5和1.3个百分点(见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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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文化程度特点。基本上呈现随文化程度的提高,对生活的感觉幸福增强的规律。如大专及以上的人“很幸福”和“比较幸福”合计比重达64.1%,比小学及以下的人高11.7个百分点。而小学及以下的人对目前生活感觉“一般”和“不太幸福”比重分别为39.2%和8.5%,比大专及以上的人比重分别高7.2和4.6个百分点(见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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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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