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重要商品价格,重点开展食品、液化气、游览参观点门票、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囤积液化气,哄抬液化气价格,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
社会通胀预期有所增强
通知指出,受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近一段时间少数商品价格有所上涨,与信贷高速增长、股市房市价格迅速回升等因素相互叠加,社会通胀预期有所增强。
通知认为,我国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粮食储备充足,消费品市场竞争充分,保持价格稳定具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当前价格总水平不会出现全面、持续、大幅上涨。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价格形势,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问题。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调控预案,加强调运,防止出现敏感时期、重点地区、重要品种的结构性短缺,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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