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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再亮金牌 严控流动资金贷款流入股市

 

CCTV.com  2009年07月31日 07:5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综合  

  银监会本周一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事隔仅仅四天,银监会昨日又公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上述贷款的流向管理,以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有分析人士称,一周内连环出招,显见监管层严控信贷资金流向的决心。

  加强贷款受托支付管理

  记者在该《办法》中看到,银监会对贷款人应在何种情况下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单笔支付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30%,且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或单笔支付未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30%,但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需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此外,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经营扩张过快或主营业务不突出的客户以及信用状况一般或有恶化趋势的客户,其贷款均需要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记者了解到,所谓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分析人士称,这意味着银行会直接将贷款资金划入最终收款人账户,信贷资金流向将受到严格控制,信贷资金违规挪用现象将被有效遏制。

  办法还规定,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指定资金回笼账户,并对回笼账户进行监控;对回笼账户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实际影响可能不会很大

  另外,银监会本周一公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影响或偏正面,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短期内恐难贯彻执行。”联合证券分析师吴松凯称,《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贷款受托支付原则,而附带的《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则进一步重申了贷款支付进度的问题。

  在吴看来,上述两项做法由于并没有提高实际信贷标准,而且实际上在不少银行中已开始使用,因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不会对实体经济流动性造成太大的冲击,其主要作用是减少贷款挪用以及平滑贷款发放。

  “对于可能对市场造成较大冲击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我们不敢确定最后的发布与否。”吴松凯说,但该《办法》即使发布,在于操作成本极高,而且实际影响不大,最终贯彻实行的可能性不大。

  吴举例说,比如某企业账上有1个亿的现金,需要用于支付货款。“但由于贷款利率较低,企业希望向银行申请1个亿贷款用于炒股。银行显然会拒绝,这时企业改为申请1个亿贷款用于货款支付。”

  上述例子中,银行可能最终还是向企业发放了1个亿贷款,用于企业资金周转,并且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原则,保证了贷款没被挪用。不过,企业却将原有的1个亿置换出来用以炒股。虽然用于炒股的是企业原有的1亿,可是这和直接将银行的1个亿贷款用于炒股并没有太大区别。吴松凯因而认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更多只是监管层的一种表态。

  除了本周连出的两道控制贷款流向的“金牌”以外,有消息称银监会还将出台《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规范个人贷款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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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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