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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盘惜售为何屡禁不止

 

CCTV.com  2009年07月29日 08:1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人民日报  

  新闻事件

  随着近期楼市回暖,捂盘惜售现象又开始抬头,这引起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

  为打击捂盘惜售,热点城市已经开始采取措施:日前,北京市启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重点调查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一经查实,将公示开发商和项目名单,并严厉查处。上海市也于近期实行商品房销售备案制度,规定房地产企业应将销售方案的相关信息在各售楼场所张贴公示,以杜绝捂盘行为。

  什么叫捂盘惜售?通俗地说,就是开发商捂住楼盘不卖,或者分批卖、少量卖,延长销售时间,制造热销景象,为的是实现短期内频繁涨价。

  其实,捂盘惜售并不是一个新问题,打击捂盘惜售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早在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2007年4月,建设部等八部门曾联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等行为就是这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

  那么,它为什么屡禁不止呢?

  对话人

  编辑 李智勇

  记者 王炜

  一问:开发商到底有没有捂盘惜售的权利?

  编辑:捂盘惜售,说起来很熟悉,但实际上似乎又很模糊。什么行为算,什么不算?有关政策法规是如何界定的?此外,开发商或许会问:我们为什么没有捂盘惜售的权利?

  记者:事实上,至今没有任何政策、文件界定哪些销售行为该被视作“捂盘惜售”。所以,许多房地产商认为,只要在预售许可证规定时间内开盘,都不能算作捂盘。减少推盘量、调节销售进度都是根据市场形势采取的营销手段。

  我觉得,这事应该这么看:

  首先,正常范围内调整销售进度,应该允许。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认为,如果企业在正常范围内调整销售进度,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既符合企业的利益,也符合商业规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利用虚假交易信息误导购房者,比如谎称项目售罄等,制造恐慌气氛以哄抬价格,就构成了商业欺诈,有关部门应该予以打击。董藩提到的这些手段,在当下的捂盘惜售中比较常见。但是,如果大量项目采取这种销售方式,可能会使正常的市场发生扭曲,导致投机行为增加,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其次,捂盘惜售很多时候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中国房地产协会秘书长朱中一在接受我采访时表示,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虽然量价齐涨、明显回升,但房地产投资的相关数据仍不乐观,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还在恢复过程中,市场回暖的基础还不够牢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对未来预期盲目乐观,希望通过捂盘惜售的行为获得巨大利润,风险很大。一旦房价在短期内上涨过快,必然导致购房者新一轮观望,成交量出现调整,最终受损失的还是开发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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