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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女职员勾结公司出纳挪用2.4亿获刑(图)

 

CCTV.com  2009年07月16日 11:5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义玲

朱桂珍

  短短3年时间,不带长的三个“小人物”,竟然挪用2.4亿元公款。此案震惊新疆金融界,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发生的挪用公款第一大案。

  挪用公款炒股

  2008年3月,边城乌鲁木齐仍是冰天雪地,寒风凛冽。一封让人震惊的举报信,摆在沙依巴克区检察院领导的案头:农行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营业室公存柜员刘义玲,勾结新疆有色集团公司出纳于海泉挪用公款500万元,请检察院派人调查,不要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该院反贪局副局长文胜带领侦查人员到新疆有色集团公司查账。调查结果出乎意料,公司账目正常,没有发现任何疑点。奇怪,财务账上没问题,公款从哪个渠道挪用呢?文胜思考片刻后,带领侦查人员赶到农行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支行,了解新疆有色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运行状况。查账结果令人触目惊心:仅2006年,新疆有色集团公司出纳于海泉与刘义玲内外勾结,就挪用公款1.4亿元。

  案情重大,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但意外情况发生了———刘义玲失踪了!侦查工作陷入僵局。

  侦查人员从农行纪检部门了解到,2007年5月10日,刘义玲因挪用银行联行资金被开除公职,她居住的房子也出租了,夫妻俩下落不明。反贪局决定网上通缉。没想到两天后,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刘义玲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沙依巴克区检察院,如实供述了自己与于海泉合伙挪用新疆有色集团公司公款的犯罪事实。

  “你们挪用巨额公款,是怎么把账做平的?”侦查人员开门见山。“每挪用一笔公款,我都要偷偷摸摸打两张对账单,一份是真的,留着自己做账用,另一份是假的,交给于海泉拿回单位平账。”刘义玲颤抖地回答。

  “你挪用公款的用途是什么?”

  37岁的刘义玲耷拉下脑袋,哭着回答侦查人员:“用于炒股了,赚了120万元,然后买了110万元福利彩票,结果没中上奖,全赔进去了。”

  “剩余10万元干什么了?”“自己买吃买穿,和朋友一块玩,全都挥霍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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