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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楼脆脆”竟是“获奖楼”

 

CCTV.com  2009年07月02日 12:2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两则新闻可以对照阅读:

  一则来自《中国青年报》7月1日的报道,称上海倒塌在建住宅楼所在楼盘――“莲花河畔景苑”的监理方――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莲花河畔景苑”在2007年曾获上海建设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随后又通过了上海市安监部门的质量检测而获得预售资格。

  另一则是同一天的《广州日报》,称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由梅陇镇下属三产企业改制而来,而这家改制后的企业的多位股东在上海闵行区梅陇镇政府中都有任职。

  合同成交均价高达14297元/平方米的13层在建住宅楼突然倒塌,在让无数人震惊的同时,也让不少人为之庆幸:多亏这座楼还是“在建房”而没有交付使用,多亏这些楼的楼距还比较远(避免了“多米诺骨牌”效应的产生),否则,后果更为不可设想。然而现在,除了此前媒体曾报道称该楼盘的开发商是只有三级资质并且证件早已过期四年多外,背后的情况让我们更为震惊:原来倒塌在建住宅楼所在楼盘是曾经获过奖并经过安监部门的质量检测的,并且,该楼盘的开发商改制前属“政府的公司”,改制后,由于“多位”政府人员入股,即使不能称得上是“政府的公司”,与政府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两则对照解读的新闻还有可能告诉我们,之所以会出现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有效期早已过去四年还能“继续接下大单”,之所以会出现“一个有常识的施工单位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之所以如此缺少“常识”的开发商开发的楼盘还能够获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并通过安监部门的质量检测,之所以该公司置监理方多次“应将堆土运出工地”的提醒于不顾(如果开发商将堆土运出,再从他处运回绿化基土回填,工程将增加600万至700万元成本)最关键的“因素”很可能就在于这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背景”不一般,那就是这一公司是“政府的公司”或者说因为多位政府工作人员的入股而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出现13层高楼齐刷刷“连根倒掉”的令人震惊的事件。

  然而,与公众对以上这些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强烈质疑相比,闵行区相关部门对此倒是一直在极力回避与淡化。比如宣布“其余房屋基本稳定”、“购房者情绪较稳定”等情况。更重要的是,有律师称,楼房倒塌是既定事实,专家组成员也已表示施工不当,并且这一事件也已经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有关部门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然而,至今为止,我们看到的依然是前几天媒体报道的“开发商、建筑商、施工方、监理方等方面负责人已被采取‘适当控制措施’”。根据相关解释,该事件明显属于“重大安全事故”(因工程质量导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但是,有关方面尚未称此事件为“重大安全事故”。这些问题的背后,显然还是因为开发商有“政府工作人员入股”这一背景。所有的这些问题一日不给公众“揭底”,一日不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并给无辜的购房户和公众一个交待,那么,就说明该事件背后有多么情况复杂和问题严重。数百名无辜的购房目前正承受着精神压力和可能的财产损失,亿万个已有住房或即将购买住房的公众也需要明白,这里面到底有多少潜规则,相关部门又以怎样的态度来处理、解决这些问题。毕竟,上海“楼脆脆”表现出的种种情况,决不是只在那倒塌的一幢楼上。 (张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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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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