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存款却被“忽悠”买保险
去年3月12日,阿萍让姐姐阿芸帮她到农业银行存24万元。没想到,阿芸在现场工作人员的一番建议下,改买了一份太平保险公司的保险,并于次日签订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是阿萍。条款规定:如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赔付105%保险金。
阿萍得知后,起诉至法院,认为姐姐阿芸受诱导投保,且合同未经她本人签署认可,请求退还保险费24万元,赔偿利息损失9432元。太平保险公司则称,以前阿萍也曾让其姐姐代购过其他保险产品,这次是因保险收益不好提出异议,购买过程中不存在诱导。
法院认为,该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身故为保险金给付条件,依法须由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现在没有任何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材料,因此这应该是一份无效合同。
银行不得误导储户买保险
“银行储蓄柜台人员不能误导销售保险产品。”很多市民对这一规定恐怕并不知晓。今年初银监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合理授权营业网点代销产品的业务种类,对于具有投资性的保险产品应在设有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以上层级(含)的网点进行销售,严禁误导销售与不当宣传。此外,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与普通储蓄柜台人员严格分离。
记者近日走访本市近十家商业银行网点,多数银行设有代销产品专柜,保险销售人员佩戴统一标识,较为规范,但是确有一些储户反映,曾在银行被“忽悠”购买保险产品。家住黄陂南路的陈阿姨到银行存款时,大厅里有“工作人员”建议她购买保险产品,说年利息高于银行储蓄。她想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总归没啥大问题,于是买了保险,直到不久前想取钱时,才发现该产品为5年期,不到期取款会损失10%。
避免“擦边球”还得下工夫
据一些储户反映,他们曾误以为在银行大厅里推销保险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并因此对他们的话多了一份信任,往往在拿到对方给的名片后,才知道他们是保险代理人。
记者发现,一些保险销售人员还会特意身穿与银行工作人员类似的制服。在龙华路上某家银行,一名女士取出储蓄到期的数万元钱,询问柜台工作人员有哪些理财产品可选择。她的话音未落,大厅里一名穿着近似银行工作人员的女士疾步上前推销“理财产品”。记者问她要了张名片,发现她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
中老年储户更是这些保险推销人员的重点之一。一名“驻扎”在银行大厅的保险代理人坦言,老年人一般更信赖银行,对储蓄和理财产品的区别也不甚明了,“只要说产品比存款利率高,他们往往会购买”。
对此,一些市民呼吁银行严格遵守银监会有关规定,在大厅设置不同功能的服务区域,防止不熟悉金融产品的市民产生误解;对于在银行大厅里推销的保险代理人,也应进一步规范,避免他们利用储户的误解打“擦边球”。
责编:王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