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0日消息,《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修订印发,以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指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的技术升级、设施改造、网点建设、系统平台建设、人员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支持的主要行业包括:社区服务、副食品安全服务等与居民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服务业;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废旧物资及旧货流通体系、业务外包和电子商务等与生产流通相关的服务业等。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7年印发的《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财政部还称,已修订和印发《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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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