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赵丹秦
本报讯 武钢股份(600005)于6月26日与相关银行和机构签署了1.69亿美元的贷款协议及其项下之交易。
据了解,武钢股份于7月31日召开的董事会同意了上述决议,即由武钢股份及其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作为借款人,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德国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比利时联合银行上海分行及瑞典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委托牵头行,特定银行和金融机构作为初始贷款人,苏格兰皇家银行北京分行作为代理行签署的1.69亿美元贷款协议及其项下之交易,并授权武钢股份总会计师赵小明签署上述贷款协议等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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