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第一时间):除了薪酬走高,求职者的很多权利也有了法律保障。最近,广东东莞一家工厂突然要注销,在工厂工作了十多年的工人该怎么办?他们的工龄又该如何算?新劳动合同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按照厂里的计划,原来工商执照注销后,企业重新更名,原来的员工在自愿的情况下,可以与新厂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在这家企业已经工作了11年的肖桂保来说,他最关心的就是签订新合同的工龄问题。员工 肖桂保:因为签欣仪厂(新厂)的合同 他就把我在至鸿(老厂)从1996年到2007年11年的工龄 他把你一次性都抹杀掉了。
肖师傅提出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必须对自己11年的工龄支付补偿金。对这一要求,厂方没有答应。 企业负责人:我们原来这个厂在注销同时 已经到今年合同已经到期了 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的话 就等于终止这个劳动关系 。
而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法、因病、不能胜任、情势变更、破产整顿、吊销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及合同到期自然终止,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厂家理应付给肖师傅一定数目的赔偿金。
注销编后
看来要保障权益,还是应该好好研究一下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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